二、承担全局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事务性工作,拟订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审查,以及技术应用研究和技术体系建设工作。
四、组织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评审工作。
五、为全局新闻审核、新闻发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六、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