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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建设项目所需哪些材料?

  Ⅰ、Ⅱ类项目   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服务类)(原件1份;首页由主要投资单位加盖公章,尾页由法人代表签字)。(纸质/PDF文件或JPG文件)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纸质/PDF文件或JPG文件)   Ⅰ类项目:(1)提交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原件1份,脱密本原件1份,建设单位关于脱密本不涉密的承诺书1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附电子文档(包括脱密本和全本)】;(2)公众参与意见汇编【复印件1份】;(3)建设单位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材料【原件1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Ⅱ类项目:(1)提交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原件1份,脱密本原件1份,建设单位关于脱密本不涉密的承诺书1份,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附电子文档(包括脱密本和全本)】;(2)按规定需要开展公众参与工作的项目应提交公众参与意见汇编【复印件1份】。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1份)。(纸质/PDF文件或JPG文件)   4. 租赁场地:《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盖章)(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房屋租赁证》(复印件1份);自有场地:《房产证》(复印件1份)。(纸质/PDF文件或JPG文件)   5.在龙岗河、坪山河流域和宝安石岩的项目须提交排水管理部门出具的污水接管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纸质/PDF文件或JPG文件)   6.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迁建、改建、扩建、延期项目,收回原件)。   Ⅲ类项目   1.在《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系统》上填写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信息扫描件,网址: https://203.175.156.202:8080/wsba/。(纸质/PDF文件或JPG文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扫描件。(纸质/PDF文件或JPG文件)   3.《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盖章)或《房屋租赁证》或使用场地《房产证》扫描件。(纸质/PDF文件或JPG文件)   特别提示:   1.新建、补办Ⅰ、Ⅱ类项目所需材料为以上清单中1~5项;   2.Ⅰ、Ⅱ类项目扩建(增加营业范围或增加生产场地)、改建、迁建(改变地址)、延期、更名所需材料为以上清单中1~6项。   3.申请表中所填“建设地址”须与租赁证或房产证的地址完全一致。   4.填写申请表时,务必将联系人的手机填写清楚,我委窗口已建立审批结果短信通知系统,会通过短信通知联系人领取批复文件。如不填写,则无法通知。   5.PDF、JPG文件为网上申报时扫描上传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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