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22-2025年)》要求,现将第二批通过审查的深圳市嵩恒升实业有限公司、广东蓝盾之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众乐实业有限公司、合丰纸品(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明合发纸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环保改造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业务经办人反馈。
附件:拟补贴项目表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电话:0755-23911955,邮箱:baomeng@meeb.s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