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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举办2024年碳排放核查员专业知识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碳排放核查机构的培育,提升核查人员业务能力,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关规定,定于近期举办深圳市2024年碳排放核查员专业知识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拟开展深圳市碳排放核查工作的技术机构专职核查人员。

  (二)报考人员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

  2.个人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从业记录;

  3.具有至少1年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如碳排放核查、项目审定与核查、组织ISO14064温室气体量化和核查、产品碳足迹量化、节能量审计、能源审计、能源管理体系咨询与认证等);

  4.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及以上的核查机构;

  5.不得持有或买卖深圳碳排放配额。

  二、报名程序

  深圳市2024年碳排放核查员专业知识考核实行以单位统一报名的方式,先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报名,所在单位应对报考者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单位统计人数及人员信息统一报名。近三年参加过主管部门组织的碳排放核查员专业知识考核且成绩合格的,无需参加本次考核。

  (一)报名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二)报名流程

  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统计本单位报名人员信息,统一填入《2024年深圳市碳排放核查员专业知识培训及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并将统计表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报名联系人处。(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15014128850;李老师,13026665736)

  (三)考前培训

  本次考核统一安排考前免费培训,具体时间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核费用

  本次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报名须知

  报名之前,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本次考核报名条件及要求。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并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各单位应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推荐报名,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

  三、考核时间、地点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5月27日。

  准考证领取方式:准考证发送至报名邮箱(请确保邮箱能正常接收邮件)。

  考核时间:2024年6月1日(周六),15:00-17:00。

  考核地点:深圳赛格人才培训中心(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西座11楼)。

  四、考核方式和要求

  (一)考核方式为笔试,闭卷。

  (二)试卷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主要参考教材:《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组织温室气体排放量化和报告指南》《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指南》《组织温室气体排放量化核查技术要点》;ISO 14064-1《温室气体 第一部分 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ISO 14064-3《温室气体 第三部分 温室气体声明审定与核查的规范及指南》。

  (四)应考人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参加考核。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电脑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严禁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核无关的物品。

  (六)考核开始后半小时内,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核开始半小时后,考生迟到不得入场。

  五、考核结果公布

  考核结果将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深圳市碳排放核查员专业知识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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