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无障碍关怀版手机版 扫码访问手机版 数据开放数据发布繁體智能机器人 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 年度计划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在各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2019年主要工作总结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深圳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始终坚持把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推动生态环保工作取得新战果。159个黑臭水体和1467个小微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黑臭,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域消除黑臭水体,成为全国水环境改善最明显的十个城市之一;茅洲河11月起历史性达到地表水Ⅴ类,达到1992年以来最好水平,深圳河年均值达到Ⅴ类,为1982年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水平;PM2.5平均浓度降至24微克/立方米,自2006年有监测数据以来,首次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灰霾天降至9天,为1989年以来新低;成功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较2015年减排比例分别为50.6%、21.2%、16.7%、6.3%,均超额完成任务;南山区荣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为全国首个上榜的中心城区;福田区继盐田、罗湖、坪山区和大鹏新区后,新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我市成为拥有最多示范区的城市。因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深圳荣获国务院2018年度督查激励。

  (二)聚力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作为,坚决扛起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决战决胜水污染治理,发出水污染治理决胜总攻动员1号令,对310条河流“一周一测”,对38个水质净化厂“一日一报”,深入开展五大河流污染源解析,推动实现精准治污;实行局领导分片包干制,全局145人连续55天开展黑臭水体巡查,交办1365个问题并全部完成整治;坚持深莞茅洲河、深惠淡水河“每月一会”,开展流域联合交叉执法“百日行动”;建立全部378个入海排口“一口一档”。据统计,至2019年累计建成污水管网6274公里,完成小区正本清源改造13793个,提升污水处理能力至748万吨/日,补齐近四十年历史欠账。通过综合治理,五大河流全面达标,310条河流水质全面提升;近岸海域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同比下降12.6%;饮用水源100%稳定达标。全面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实施“八大工程”63个项目,提前淘汰老旧车8万辆,率先实施轻型车国六排放标准;17台燃气电厂机组排放达到世界最优水平;岸电使用率达6.1%,创历史新高。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高规格承办全国建设试点启动会,编制并印发创建方案,围绕生活垃圾等六类固体废物和制度、技术等四大体系,安排100项任务。全力落实督察整改任务,1188宗督察交办案件全部结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85条整改措施已完成45条,其余正常推进。

  (三)锐意改革创新,提升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改革创新要求。纵深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信隆公司签订全省首单近1400万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入选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首家环境资源法庭挂牌,全市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开展GEP核算制度研究,初步建立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落实最严密法治,完成《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深入开展“利剑三号”专项执法行动,查处违法行为2296宗,处罚1.55亿元。全面完成1.47万家“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全年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10.6万宗。加速推进智慧管控,对标一流,按照“一中心、四平台”建设要求,对接感知设备3003套,汇集82亿多条数据,建成指挥中心大厅,初步实现全市生态环境一体化智慧管控。

  (四)坚持开拓进取,抢抓历史机遇,奋力在“双区建设中创优争先。落实市委市政府抢抓“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工作要求,全线发力先行示范区建设,重点攻坚,对照全市行动方案推进落实我局12项具体任务,深化专项调研,形成27个课题成果;借力业内最高端智囊,在北京召开高端论坛,为先行示范区建设谋实招、出良策;全面对接省厅和生态环境部,改革事项全部得到省厅支持,为后期建设创造最好条件;协同推进大湾区建设,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先行示范区建设一体融合,一并落实,成立市层面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小组,深度参编专项规划,启动我市落实行动方案前期研究。深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环境质量提升等事项合作。

  (五)突出政治引领,创建模范机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核心要求,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各级党组织会议,局领导累计学习26场次,基层党组织学习1018场次;党组书记兼任机关党委书记,各单位部门党员“一把手”担任党支部书记;高质量完成主题教育,检视问题141项,立行立改成效明显。提升基层组织力,严格落实支部规范化建设,组织体系进一步畅通;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形成“博士大讲堂”“百人百场谈学‘习’”等特色品牌。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摆问题16项,提出32项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全面打造环保铁军,在全国率先出台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工作方案,实施“四铁工程”、创建“十大行动队”,取得阶段性成效。8月28日,《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刊登《啃最硬的骨头,挑最重的担子——深圳打造生态环保铁军助力污染防治攻坚》的专题报道,生态环境部对此高度肯定,要求在全国环保系统推广深圳经验。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生态环境工作仍有不小差距。大气质量与国际一流相比还有较大距离,臭氧已经成为影响空气优良率的首要污染物,且暂无有效防治经验;水环境面临雨季污水溢流、黑臭水体返黑返臭风险,需应对老旧屋村雨污分流难、存量管网修复改造难、暗涵整治难、涉水污染源管控难等“四大挑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不高,处理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未完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成为全社会行动自觉。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抢抓“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对标全球最高最好最优,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主要工作目标是:茅洲河、深圳河等主要河流水质年均值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159个黑臭水体和1467个小微黑臭水体稳定消除黑臭,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100%达标。PM2.5年平均值稳定达到25微克/立方米以内。固体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实效,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方式进一步推广,有效融入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争创全省一流模范机关。

  围绕目标,沿着先行示范区建设路径,着力开展五大行动:

  (一)着力补齐短板,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收官战。推进PM2.5与臭氧污染协同治理。启动臭氧污染专项研究,初步提出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有效举措。加快空天地一体化大气观测网建设。淘汰高排放车辆6万辆。远洋船舶岸电使用率提升至8%以上。推进“水污染治理成效巩固管理提升年”任务。实施“一河一图一策”,开展流域污染负荷分析,以雨季污水溢流为重点,做好水质预警、分析、排名、通报。对159个黑臭水体和1467个小微黑臭水体分别实施每日、每周一巡一测,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开展面源污染整治,实现常态化整治。全面完成“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建立沟通协调、考核评估等9项制度,每半月调度任务进展并督办落实,确保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突出补齐能力短板,高标准推动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土壤环境监管制度建设新突破。发布全国首部土壤背景值地方标准,构建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一张图”。健全土壤环境执法体系,发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专项调查评估。扎实推进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与城市生态监测网络建设。开展“绿盾”行动,对全市25个自然保护地进行全覆盖遥感监测,推进裸土地和生态破坏修复。推进环保督察整改落实落地。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督察剩余40条以及省环保督察剩余47条整改措施,确保落地见效。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准备工作。

  (二)着眼长远,实施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全力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现代化水平。继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修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优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探索考核结果运用新机制,将考核成绩纳入绩效管理。探索构建体现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市特点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方法体系,开展全市核算。着力构建零容忍监管执法体系。全面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生态环境地方标准三年计划,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等18项监管执法制度。开展“利剑四号”专项执法行动,全面规范涉水工业污染源监管。完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机制。加快智慧环保平台建设。重点建设物联感知网络和大数据决策分析系统,加快水质自动监测站等物联感知设备建设,实现全要素的动态监控;加强生态环境大数据集成分析和综合应用,年底前建成智慧环保平台。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合行动。全面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筛查,逐步实现应赔尽赔。

  (三)坚持绿色引领,实施绿色发展全民行动,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定不移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环评等审批服务,第一时间对接项目审批需求,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做好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9月底前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推动产业绿色升级发展。推动工业集聚发展,完成宝安江碧环境生态产业园一期建设,推进龙岗中和盛世珠宝创意产业园和坪山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治理设施建设。推进“双超双有”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创新引领环保产业发展。编制深圳“十四五”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国际生态城市创新研究院、高等环境研究中心等创新型研究机构挂牌运作。建立多元宣教体系。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绿韵悠扬等生态环境宣传品牌活动;继续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打造“减装”“循环”等绿色行动品牌。全面开展绿色创建。继续开展各类绿色创建活动,重点推动各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创新实践基地,进一步深化绿色发展新理念。

  (四)坚持互鉴合作,积极融入全球生态环境治理行动,全面探索深圳治理经验、作出深圳贡献。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探索研究深圳碳峰值目标及达峰方案。健全碳排放交易制度,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创建行动,试点推行碳普惠制。力争生态环境部支持气候投融资促进中心落户深圳。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十四五”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试点,在全国率先建立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管理新机制。构建陆海统筹的海洋环境治理新模式,实施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规范入海口管理,实现“净水入海”。加大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机制,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策略研究,推动野生生物栖息地保护和外来入侵种防治。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召开深港环保合作年度会议,筹办首届“一带一路”绿色创新大会暨绿色技术博览会。

  (五)突出政治统领,着力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巩固提升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突出讲政治抓政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第一议题;深入开展“家国、民族、为民、事业”等四种情怀教育。着力提升组织力战斗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一支部一品牌”活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党建品牌。启动基层规范化建设。全面查摆各管理局、各管理所机构运作问题,完成全部基层管理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全过程廉政管理;加强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廉政警示教育。持续打造生态环保铁军。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的意见》,深化“十大行动队”示范带动,历练铁军,彰显风采。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8日


相关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