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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举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签约仪式

  2022年11月11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以下简称“坪山管理局”)邀请到坪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和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相关代表,共同监督见证了一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签约仪式。这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是坪山区首宗行政、民事及刑事领域“三案并查”“双案并结”的案件,对于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签约仪式.jpg

  该案件线索发现源于一次执法检查。2022年7月28日,坪山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坪山区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通过私设暗管将污水处理站氧化池中的废水直接抽排至市政管网。为了固定证据,坪山管理局立即委托专业环境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工业废水外排管网、氧化池及雨水管网外排口等多处关键点位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中多个污染因子超标,且含有毒有害物质六价铬,已涉嫌刑事犯罪。针对上述情况,坪山管理局在行政立案同时,立即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并同步将案件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以行政、民事和刑事“三案并查”方式高效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三位一体”责任追究制度。

执法现场.jpg

  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该公司应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共计450690.90元。其中,经司法鉴定的生态环境损害量化数额为325690.90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费用为125000元,依法均由该公司承担。这一约定是对“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基本原则的具体落实,有助于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更有助于强化社会责任,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不断提高企业和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环境有价、损害担责”鲜明导向。

  下一步,坪山区将常态化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细化生态环境损害索赔流程,形成行政、司法等多部门密切配合、人民群众共同监督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压紧压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促进生态环境质量与城市发展协同提速,努力建设成“天蓝、水清、地绿、景美”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创新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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