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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制度

  根据社会建设“织网工程”的统一部署,为完善街道社区综合巡查网格和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专业网格组织体系配套建设,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规范化、智能化,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结合实际,编制并印发了《深圳市生态环境网格化执法监管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围绕“人、地、事、物、组织”等基本治理要素,在三个方面突出先行先试。

  一、突出体制机制理顺。《指引》从制度层面上实现“两补充一完善一应用”,做到三个全覆盖。“两补充”是指在网格组织架构和巡查职责上的补充,打通市局、区管理局和管理所乃至社区网格管理的“最后一公里”,促进综治网格和环境专业网格的联通。“一完善”是指在责任体系上的完善,明确管理范围、职责。“一应用”是指落实“一人一格”的责任,实现响应执法“反应快”。按照“科学合理、规模适度、任务均衡”的要求,实现环境执法监管网格“三个全覆盖”即管辖区域全覆盖执法网格对辅助网格全覆盖稽查网格对执法网格全覆盖。目前,全市共划分辅助网格279个、执法网格91个、稽查网格4

  二、突出智能分拨原则根据污染源在线监测告警事件分类分级响应机制,红色等级事件指挥调度系统推送到移动执法app,黄色等级事件系统推送到网格管理app白色等级事件由指挥调度系统推送到企业环保通app。市生态环境局每年更新巡查事项清单,协调市网格办生态环境巡查事项清单纳入综合网格员巡查事项清单。今年第一批环境巡查事项清单涵盖水、气、声等5大要素,针对7类巡查对象细化成34小项。

  三、突出网格联动融合。全面推响应执法闭环管理,实现市—区—街道多级联动指挥调度并融合网格化监管、稽查考核一体化统一管理目标。根据街道社区综合网格管理查办分离、事件分拨流转智能化的特点,将环境执法监管网格化信息系统分别对接市、区网格化信息系统,实现街道社区网格巡查发现问题、系统分拨、接收任务监管反馈等处置流程的闭环,共享生态环境数据同时,在制度设计推动生态环境辅助网格、执法网格分别与市网格办建立的巡查网格处置网格的融合,促进管辖区域对应的两类网格员职责业务的信息对接形成网格化管理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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