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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护卫蓝天

  近段时间,宝安区的蓝天白云又一次刷新了城市“颜值”。5月30日至6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开展连续14天的宝安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电镀线路板、VOCs工业企业、餐饮企业、加油站、锅炉、汽修等行业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监测。此次执法行动累计检查各类企业1396家,依法查封3家未办理环保批文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监察意见书194宗,拟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9宗。

  周密部署  开展14天高效执法

  为贯彻落实《2020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宝安区2020年“气九条”》等文件工作要求,切实改善宝安区大气质量,督促辖区废气排放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废气等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5月30日上午,市生态管理局宝安管理局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部署会。会后,市生态管理局宝安管理局、各街道管理所立即对执法检查行动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立即行动,按检查企业类型进行细化分组,明确每日检查内容,切实落实每日检查任务,突出对涉气污染源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对企业是否制定VOCs“一企一策”,是否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汽修企业是否有喷漆工艺,是否有废气处理设施,餐饮企业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等进行针对性的检查。

  为更精确、更高效开展此次行动,各所多次集中人员开会梳理筛选辖区内所有涉气污染源,按表格分类整理出锅炉、VOCs、重点餐饮、重点汽修、电镀线路板、加油站、扬尘工地等涉气污染源企业,按计划、按进度、按要求对各类涉气污染源制定相应检查目标,同时每日对各类企业检查进度、检查数据进行收集整理。

  执法为民  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结合

  在对某鼎塑胶模具(深圳)有限公司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有营业执照及环保批文,在一楼生产车间设有20台注塑机,但与原环评报告表上所述的8台注塑机不符;该公司注塑废气未按环保批复的要求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未经有效收集排放。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涉嫌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检查后第二天,市生态管理局宝安管理局向该单位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纠正违法行为。

  在执法检查中,市生态管理局宝安管理局特别注重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针对工地扬尘、涉气污染企业、餐饮企业、汽修企业、加油站、锅炉企业等六大类重点污染源,摸清底数,逐一指导做好工地台账,结合《宝安区环保施工实施要点》,对每个工地逐一进行因地制宜的指导,督促工地做好抑尘措施;搭建沟通平台,组织汽修行业企业代表召开钣喷共享车间推进工作会议,集中管理更有效落实汽车行业污染防治,全面有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检查企业1396家  下达限期整改书194宗

  自5月30日执法活动开展以来,截至6月12日,全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418人次,监测人员271人次,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工业企业、VOCs工业企业、餐饮企业、汽修企业、电镀线路板企业等各行业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检测。执法行动累计检查各类企业1396家;累计监测企业90家,其中监测VOCs工业企业19家,电镀线路板企业38家,加油站5家,餐饮企业28家;累计监测工地17家,监测非道路移动机械88台;其中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42台。执法行动累计依法查封3家未办理环保批文的企业,检查发现环境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行为并下达限期整改监察意见书194宗,拟对涉嫌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产、废气未落实收集措施、废气超标排放等9宗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提高了各类涉气污染企业对废气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促使企业进行废气设施的升级改造,提升了企业对废气治理设施的管理水平。下一步,宝安管理局将继续施加压力,强化举措,对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强管控,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促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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