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局长谭清良同志率队赴鹅埠镇水美村调研,现场考察了污水收集、排放现状以及污水处理设施施工现场。他明确提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评、水土保持等审批手续豁免,但施工单位同样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图1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局长谭清良率队调研项目现场
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负责建设鹅埠镇水美村和小漠镇南香村2个省定贫困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总投资334.58万元,总设计处理规模216 m3/d,分别采用“固定床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和“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组合工艺”,设计处理出水水质全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不计总氮)。项目将采用 “PLC+智慧运维管理技术”,实现设备自动运行,通过指定的手机APP即可获取设备运行工况数据,无需专人值守。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此逐步全面推进,助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乡村,推动乡村振兴取得关键实绩。
图2 鹅埠镇水美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