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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首批“工地环保主任”受聘上岗

  为持续推进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构建长效治理机制,降低工地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推动大气质量实现持续改善。2020年9月9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组织举办《深圳市光明区施工工地扬尘防治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指引培训会暨首批工地环保主任聘任仪式,区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建筑工务署等单位及光明区60个重点工地环保主任参加。

  此次活动,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区住房建设局分别解读了《深圳市光明区施工工地扬尘防治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指引(简称“扬尘方案及指引”)和《光明区进一步强化工地扬尘管理减少道路污染的若干措施》(简称“新扬尘八条”)。扬尘方案及相关指引,通过构建“发现网、整治网、执法网”三张网,详细解答了扬尘污染防治“谁发现,发现什么?谁整治,如何整治?谁执法,依据哪一条执法?”三大问题,可操作、易实施,对进一步做实做细工地扬尘管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新扬尘八条”主要包括建立“条块结合”监管责任制、建立重点监管工地清单、制定“六类工地”扬尘防治标准指引、强化政府项目履约评价结果运用等八条新措施,针对性提出了工地出入口左右200米实行“门前三包”(即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环境秩序包监管),对屡次发现问题的工地实施合同履约管理、“红黑榜”警示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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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还向光明区60个重点工地环保主任颁发了光明区首批环保主任聘书。工地的环保主任将作为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扬尘污染管控主体责任,具体负责组织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建立工地管理台账,定期上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动态信息等工作,作为与政府环保管理部门沟通的桥梁,将对辖区扬尘防治、大气质量持续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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