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深圳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2021年3月31日,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伍明同志在执法支队314会议室主持召开“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专题培训”,执法支队和各管理局法制、执法业务骨干150余人参加。
本次专题培训采取视频连线方式开展,特别邀请中熙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2021年1月22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2020年12月9日新制定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做了全方位解读。首先,杜舒寒律师概括介绍了《行政处罚法》修订后的重大变化,并从生态环境执法角度出发,详细阐述了新法施行后环境执法在程序和实体上可能出现的新变化和注意事项。随后,刘畅律师从立法背景、排污许可申请与审批规定、排污许可执法监管重难点三个方面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为执法人员实际监管执法提供了理论和技术指导。
伍明同志指出,《行政处罚法》将于7月15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做好新《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执法支队将制定发布针对新法实施后的生态环境执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