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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公布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部署和《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深人环规〔2017〕5号)要求,各试点企业积极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截止2018年12月10日,全市共774家企业投保,保费1946.07万元,保额11.52亿元,理赔1家,承保企业的承保前风控服务覆盖率达100%。投保企业数量保费和保额大幅度增长,位居全国前列。我委现将第一批次投保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在以下领域推进联合激励:

  一、环境保护领域,在环境信用评价、环保专项资金申报、环境荣誉奖励等方面予以激励。

  二、税务领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要求,推进保费扣除。

  三、信用信息领域,将投保企业名单定期推送至深圳信用网,作为信用良好信息公示。

  四、绿色信贷领域,将投保数据推送至银保监部门,按绿色信贷相关规定将投保信息作为信贷审批、贷后监管的参考依据,予以积极的信贷支持。

  五、荣誉奖励领域,将投保数据推送至相关部门,将企业投保信息作为推荐和评选荣誉奖励的重要参考,对投保企业及相关负责人优先给予奖励和表彰。

  附件: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企业(第一批)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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