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深圳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质量稽查工作制度(试行)》,2018年10月8日至11月2日,行政审批处组织稽查小组赴各区开展现场稽查工作,并从各区2017年已审批通过的项目中抽调了291个项目的环评报告,为做好环评报告编制质量检查工作,稽查小组对上述291份环评报告分别采取函审和现场审查两种方式进行检查,其中231份环评报告分别由来自环保部评估中心等单位的10位专家进行函审,剩余60份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
2018年11月11日,行政审批处组织6名环评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剩余的60份环评报告的环评报告编制质量进行了评级,并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给出了环评报告审批和编制质量提升的整体意见,最后经过专家组讨论,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