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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结

  按照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照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配套工作制度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已顺利完成2023年度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共办理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9件(含闭会期间建议1件),其中承办1件,主办5件,汇办13件(含闭会期间建议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签收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代表建议内容涉及生态环境监测、环保执法监督各3件,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环评审批各2件,碳减排、碳交易、噪声污染防治、废旧物资综合利用、生态环保宣传、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规划各1件。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市“两会”结束后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市“两会”精神,研究部署代表建议具体办理工作,要求全局上下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内容,精心制定办理计划,严格落实办理责任,确保建议落到实处。同时,局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邀请陈寿、杨勤、洪小红、曾滔、刘德全等市人大代表出席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的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共同见证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成就。

  (二)强化沟通协调。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市生态环境局主动邀请代表参与,自觉接受监督。在建议的办理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把与代表的沟通协调贯穿建议办理的全过程,在办理今年市“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对政府工作所提意见建议时,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20项意见建议全部由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亲自沟通并获得代表委员满意认可。为将代表的建议落实落细,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专程拜访、专题座谈、电话征询等形式与代表进行充分沟通。比如在办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噪声精准防治建设宁静城市的建议》时,市生态环境局于4月3日邀请刘德全代表进行专项座谈,就建议办理情况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另外,为便于代表及时了解全市生态环境最新状况,市生态环境局每季度在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第一时间向代表发送提醒短信,同时附网站链接,方便代表查看掌握,2023年至今已发送4期。

  (三)完善工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人大建议专人统筹负责机制,一是严明行文规范,明确工作要求,制作复函格式范本,从源头指导各办理单位优质高效开展办理工作,同时将建议答复函格式及内容审核纳入发文审核环节,严格把好答复“出口关”;二是持续落实局建议提案试行管理办法,严格“办前部署,办中跟踪,办后总结”;三是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与局内绩效评估挂钩,定期通报办理进展,并将滞后事项纳入督办,时刻督促跟进落实。

  三、典型案例和主要成效

  (一)关于促进深圳碳减排内循环发展的建议(提出人:刘宇明等代表,第20230497号)

  刘宇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深圳碳减排内循环发展的建议》由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汇办。在办理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电话、微信等主动向代表汇报办理情况,代表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工作成效如下:

  一是关于紧跟国家碳减排CCER政策发展,在国内碳交易市场方兴未艾的阶段,加快推进并落实适合深圳市的碳减排扶持政策和碳交易行为规范的建议。我市已印发《深圳市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等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减少企业用电碳排放,同时印发《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企业通过购买绿电绿证的方式实现碳减排。

  二是关于充分利用优越的投资和地理环境,支持其他省市企业在深圳市开展碳减排投资和交易,以实现异地投资,异地减碳,帮助国内企业获得更多碳排放减排权利的建议我市碳市场开放度全国领先,不仅支持其他省市企业在深圳市开展碳减排投资和交易,并且已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允许境外投资者不限币种不限额度参与深圳碳交易。截至2023年4月,境外投资者累计交易量超1000万吨,交易额达2.5亿元人民币。同时我市正积极推动跨境自愿减排交易试点工作,并同步高标准开展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设。

  三是关于积极助力本地区企业参与国内碳市场交易,同时培育深圳市内的碳交易内循环市场,促成本地区内减碳企业和需碳企业的互利合作,提前锁定企业碳交易的建议我市已有10家碳排放单位转入全国碳市场进行碳排放管理和履约。已发布《深圳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并启动一系列碳普惠方法学编制工作,推出《深圳市低碳公共出行碳普惠方法学》等4个方法学和“全民碳路”等5个碳普惠应用程序,同时有序推进碳普惠和碳市场统一管理平台建设。

  四是关于政府认定的碳排放管控单位提供大量的技术和财政支持,包括专项财政补贴、金融优惠举措等,支持企业从技术、管理等方面深入推进减排的建议我市已设立包括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域资金、可持续发展专项、绿色低碳扶持计划、碳达峰扶持计划、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等一系列专项资金政策用于支持碳减排发展。已修订形成《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并定期组织开展面向重点排放单位的能力建设指导工作,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五是关于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计划,丰富深圳市的碳减排资源储备,鼓励企业开展生物质沼气综合利用、光伏发电等减碳投资活动,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智慧能源、氢能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以促进深圳市碳减排的建议我市已印发《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圳市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深圳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碳减排产业发展。

  (二)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噪声精准防治建设宁静城市的建议(提出人:刘德全等代表,第20230452号)

  刘德全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噪声精准防治建设宁静城市的建议》由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汇办。在办理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认真研究部署,主动邀请代表座谈,并多次向代表汇报办理情况,代表对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表示肯定,对建议答复内容表示满意。通过办理工作,主要取得以下成效:

  一是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噪声预测评估研究以及对自动监测数据评价研究的建议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全市二维和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龙华区共4个行政区的三维噪声地图绘制,并在智慧环保平台的声环境管理系统中实现了应用,现正积极开展噪声地图的CIM落图及典型智能化应用建设。

  二是关于加快推进深圳市生态噪声地方标准制定的建议我市已制定发布《道路声屏障建设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噪声相关深圳地方标准。当前市生态环境局正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制《道路交通噪声污染评价技术指南》,在全国范围先行先试开展交通噪声污染评价工作,并积极推进《环境声中的自然声源评价技术规范》项目的立项工作。

  三是关于探索将宁静城市建设纳入生态文明考核指标体系,加快推动宁静小区评比相关工作开展的建议。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噪声信访投诉、市直部门重点任务等指标已纳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宁静小区创建工作已启动。

  四是关于加快推进感知层面噪声监测工作,实现精准噪声污染防治的建议。我市已建成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网络,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正积极推进功能区、区域和道路声环境自动监测项目建设,并探索噪声地图深度应用。

  四、建议转化为实际工作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以建议与业务“双融双促”为原则,在办理人大建议的过程中力求将代表建议与业务工作挂钩,积极推动建议的实际落地,以切实解决我市有关生态环境问题。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代表建议已基本转化为实际工作。比如承办的《关于公布全市PM2.5监测点位及运行数据的建议》(张天峰等,第20230515号);主办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业VOCs治理的建议》(刘德全等,第20230451号)、《关于促进深圳碳减排内循环发展的建议》(刘宇明等,第2023049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噪声精准防治建设宁静城市的建议》(刘德全等,第20230452号);汇办的《关于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强制回收及规范综合利用建议》(黄振辉等,第20230393号)、《关于推动报废重型国四柴油物流车的建议》(耿博等,第2023054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重点企业检查负担的建议》(刘信群等,第20230430号)。

  五、B类建议后续办理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无答复类型为B类的建议。

  六、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承办、主办的6件代表建议答复意见,除2件不公开或依申请公开外,其余4件均已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开,具体网址为http://meeb.sz.gov.cn/xxgk/qt/jytablgk/rdyabl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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