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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公布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2〕8号)要求,以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纵深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工作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环保科研资金、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生态环境质量信息等信息的主动公开。2022年,官网发布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信息5804条,“双微”发布相关推送1491条,组织新闻宣传活动26次,媒体采访40次,主流媒体报道1400余篇。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5件,上年结转3件,公开答复191件,转下年度办理7件。同比增长53.5%,主要集中在行政审批领域,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费。

  三是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全年公开《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共7件,制修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等4部规章,全部都同步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部署,完成《关于执行在用机动车排气检测新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告》等5件文件清理。

  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行42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切实做到“无纸化”不见面审批;不断精简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将30个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在法定办理时间基础上整体压缩89.28%,16项实现24小时即办,2项实现秒批。大力探索“一件事一次办”和“一件事导办”,推出“我要办固体废物转移许可”“我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我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我要排放污染物”“我要使用辐射设备”“我要办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我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7项主题服务。

  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建立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明确了具体分工,定期调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落地落实落到位。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26

行政强制

2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2

21

5

7

8

2

19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3

20

4

5

6

2

18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1

0

1

1

0

5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1

1

1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7

22

5

7

8

2

19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与内容以及形式有待进一步深化拓宽;二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局将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履行公开职责,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持续做好生态环境领域重要政策、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公开平台,深化运用政务新媒体,探索信息公开新形式新渠道,拓宽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