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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年,我委将环境信息公开作为维护市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举措和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平台,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认真办理环境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市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提高人居环境管理的透明度。

  一、概述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委全面修订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信息公开的协调机制,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程序和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为进一步做好环境信息公开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我委严格落实环保部、省环保厅关于污染源、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的要求,制定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确保环评、执法等环境管理重要职能的信息公开有章可循。

  (二)丰富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2013年深圳人居环境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739条,其中信息公开栏目119条。2013年我委政务微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445条,其中包括业务工作96条,深圳市空气质量日报322条。编制和发布季度环境状况公报和年度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39次。

  (三)拓展公开渠道。我委在深圳人居环境网、深圳政府在线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资金信息、环境应急管理、统计数据等八项内容。开通了政务微博,通过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民网微博、新华网微博及时公开环境信息,推出4期“在线访谈”,政企通1场,民心桥1场,直通车1场,积极回应市民群众环境关切。

  二、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空气质量和水环境信息公开。通过深圳人居环境网实时发布11个国控点6项污染物浓度值监测数据。从2013年6月开始,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向公众发布空气质量指数和PM2.5日报预报。通过深圳人居环境网发布海滨浴场周报和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通过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网发布国控企业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情况。

  (二)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竣工环保验收事项的受理情况和审批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受理日期、办结日期、审批进度和审批结果等详细信息,对于编制环评报告书的项目,还公布报告书的简本、审批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所有项目信息均达到了全面、规范和及时的要求。项目公开信息可在深圳市人居环境网在线办事公示公告栏目下以及办事状态查询栏目下查阅。

  (三)推进环境执法及污染减排信息公开。深圳人居环境网公开了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用评定结果信息和我市国控企业的6大类17小项的环境监管信息,公布上市企业环保核查信息公开情况和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发布我市污染减排工作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相关文件、工作动态和资料下载等。按要求公布排污费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10月15日起公开被征收者名称、征收时段、应缴数额、实缴数额、征收机关及排污费减、免、缓等排污费征收信息;每个季度末在我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开最近一次在线监测设备有效性审核信息。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全年受理环境信息公开申请35宗,比上年增长150%,其中通过网络申请30份,邮寄申请书5份。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委无收费和减免情况发生。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度我委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对照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和深圳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和要求,我委的信息公开还才在一些不足:一些公开的信息不全面、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流程还需要完善细化,信息公开的渠道、技术保障有待完善和加强。下一步,我委将着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开发建设“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集成系统”,在我委官方网站增加“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开由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集成系统收集、整理的各类污染源监管信息。完成环境空气质量移动应用程序(APP)开发并尽快上线运行,做好AQI日报预报发布和空气质量异常预警。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和能力建设,创新环境信息公开方式,及时以微博等新媒体方式公布环境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七、本报告可在深圳市人居环境网(www.szhec.gov.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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