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原定于2022年12月15日举行深圳市精高中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一案公开听证会,因深圳市精高中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延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3年1月5日上午9:30。
二、听证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路光明商会大厦第18层1802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0755-231722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