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加强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数据信息联网评审工作的规范性,提高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水平和监管能力,我局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本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专家,经申请人自愿报名,我局按照征集通知规定的条件结合专家个人资质和业绩成果进行筛选,初步确定了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专家名单(详见附件),拟认定并纳入我局专家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15日。如对本次拟入库专家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拟入库专家名单
(联系人:邱科,电话:0755-83678763,邮箱:qiuke@meeb.sz.gov.cn)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