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及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予以公示。
附件: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23年度)
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