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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倡导绿色低碳社会新风尚,打造一批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征集的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在深圳市管辖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参加人数在1000人及以上的较大规模聚集行动,包括演出、赛事、会议、论坛、展览、宣传等类型。试点示范项目需具备较好的碳中和基础,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时间

  自此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

  三、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区域范围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在所从事的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具备相关组织能力和资源,能够有效地开展碳中和试点示范工作。

  (三)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推动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

  (四)大型活动计划举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五)大型活动具有领域代表性、节能减排创新性和广泛影响力。

  (六)按照《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要求实施大型活动碳中和。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符合(一)至(三)项基本条件,申报活动原则上应符合(四)至(六)项基本条件。

  四、申报程序

  (一)我局将于4月中旬面向全市组织大型活动碳中和能力建设培训会,指导大型活动组织方开展申报工作,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单位根据《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见附件1)的要求,编制《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申请表》(模板见附件2)和《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计划表》(附件3),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上述盖章扫描件发至我局联系邮箱。

  (三)我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试点项目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和统筹考虑后确定初步试点名单,公示无异后确定试点名单。

  (四)我局将委托符合条件的技术机构开展碳中和评价;评价结束后,将结合试点成效,择优收录于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案例集,并通过相关渠道和平台进行广泛宣传。

  附件:1.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

             2.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申请表

             3.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计划表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3日

  (联系电话:0755-22317020,0755-83244514,邮箱:qihouchu@meeb.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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