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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茅洲河及珠江口流域水质监测分析”等四个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第四项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计划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深圳河湾及观澜河流域水质监测分析”、“茅洲河及珠江口流域水质监测分析”、“龙岗河及坪山河流域水质监测分析”、“大鹏湾及大亚湾流域水质监测分析”等4个项目,现就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项目描述、拟定供应商名单、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详见附件1至附件4。

  公示期限从2020年8月5日起至2020年8月11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限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23934660。


  附件:

  1.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茅洲河及珠江口流域水质监测分析”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2.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河湾及观澜河流域水质监测分析”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河及坪山河流域水质监测分析”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湾及大亚湾流域水质监测分析”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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