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规范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现将《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程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程序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