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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启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的公告

相关从业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环土壤〔2021〕53号,以下简称《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发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以下简称“信用记录系统”),系统已于2021年9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用。现请各从业单位按规定向我局申请“信用记录系统”账号,完善单位及个人信息并录入业务开展情况。具体如下:

  一、“信用记录系统”登录网址

  http://soilcredit.mee.gov.cn

  二、账号申请

  (一)账号申请对象

  仅针对注册地址为深圳市且从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单位。

  (二)账号申请流程

  从业单位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信用记录系统”的材料,市生态环境局审核材料无误后向从业单位分配“信用记录系统”账号和密码。申请“信用记录系统”的材料包括:

  1.从业单位账号申请书(“信用记录系统”网址登录页面下载统一模板);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基础信息表(附件)。

  以上材料除纸质版外,材料1、2、3需单独扫描成PDF文件,材料4需提供WORD文件,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soilreport@meeb.sz.gov.cn。

  (三)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红桂一街50号环保大院3栋(联系人:朱工,13007115805)。

  三、系统使用

  (一)从业单位可在信用记录系统首页下载用户手册,并按照《信用记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系统中记录从业单位和从业个人基本情况信息、业绩情况信息。从业单位应对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从业单位可通过信用记录系统查询、查看报告评审、行政处罚、虚假业绩举报等信息。

  (三)我局将按照《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规定,推荐业主单位使用信用记录系统查询从业单位执业情况,鼓励择优选择从业单位。

  附件:企业基础信息表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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