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美尔健(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听证地点:
深圳市大鹏新区金业大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12栋321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需均为绿码)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8333410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