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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建筑施工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远程喊停系统)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向社会公布。我局于2021年8月13日第一次公布辖区30家在建项目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远程喊停系统)情况,因建设工程项目完工、停工及新建,部分点位已更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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