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2018-2020年)》(深人环规〔2018〕2号),现将2020年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复核拟补贴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向市生态环境局业务经办人反馈。
附件:2020年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复核拟补贴项目名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5日
(联系电话:23911900,邮箱:duanchun@meeb.s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