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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技术指南(试行)》解读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了《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简称《技术指南》),自2022年1月24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和意义

  2020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要求健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制度。2020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明确要优化生态环境管理机制,授权深圳实施环评制度改革。

  2021年9月《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规定深圳实行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分类管理制度,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相关技术规范,划定区域生态环境管控区域评价单元、组织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订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

  2022年1月《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明确规定“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技术导则及评价单元划定指南,为划定评价单元及开展区域环评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为适应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的预期目标和管理要求,须要在现行各类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文件的基础上,制订适用于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的技术指南,以规范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保障评价成果向上能衔接“三线一单”成果、向下能实现清单式精细管理。为此,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订了《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二、制订特色

  《技术指南》是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的重要技术指导文件,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突出特点:

  一是全面承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秉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在各个评价技术环节充分衔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目标和管控要求,提出制定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对策和区域环境管理清单的技术要求。

  二是充分借鉴现行环评导则体系的评价逻辑和技术方法。沿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调查-影响识别-预测评价-措施建议”的评价主线,在重点规划分析、行业管理要求等环节充分吸纳已有的评价方法。

  三是深度衔接国土空间、国民经济等重要规划。将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重要开发建设规划作为评价工作的重要基础资料,在相关规划分析、区域发展评估、环境影响识别、环境管理清单制定等环节均衔接各项规划。

  四是重点围绕评价单元,制定差异化环境管理清单。评价单元划定过程中充分衔接了“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单元,评价单元的分类划定是差异化环境管理清单制定的重要基础。以评价单元为对象,结合评价结果和功能定位制定差异化环境管理清单。

  三、主要内容

  《技术指南》由前言、十六个章节、七个附录组成。现状调查围绕评价范围内各环境要素,重点识别评价范围内现状生态环境制约因素。影响评价从生态环境、人居敏感等角度出发,关注评价范围内开发建设强度变化对环境质量、生态功能的影响,从环境影响的空间特征、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区域污染的防控能力等方面开展影响预测与评价。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对策围绕改善环境质量,从功能布局、污染管控、绿色发展、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具体方案。

  四、与“三线一单”制度衔接

  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是“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重要应用。《技术指南》在明确环境目标、制定环境管理清单等评价过程中均衔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充分利用评价单元划定成果,以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为目标,制定以评价单元为载体的环境管理清单。

  五、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衔接

  考虑到现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导则的评价逻辑与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较为相似,因此在《技术指南》中明确产业园区应依据现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导则开展评价,评价成果和结论纳入所在评价单元的环境管理清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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