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适应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新形势,我市制订了《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管理和环保信息公开核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用在深圳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和由其他行政区转入深圳市的机动车的环保车型目录管理和环保信息公开核验工作。
一、什么是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
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是指包含机动车车辆型号、发动机型号、环保达标情况等信息的数据库。
二、什么是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核验
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核验是指通过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平台对机动车公开的环保信息进行核验,包括核验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型号、污染控制技术、环保达标情况等信息。
三、环保车型目录管理和环保信息公开核验适用
(一)2017年1月1日(含)前生产的国产机动车和进口的机动车纳入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管理;
(二)2017年1月1日后生产的国产机动车和进口的机动车纳入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核验
四、如何纳入环保车型目录管理
申请人携带《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前往市生态环境局所设窗口(深圳市福田梅坳六路6号 环保服务2号厅)申请录入环保车型目录。
五、如何进行机动车环保信息核验
2017年1月1日后生产的国产机动车和进口的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和异地转入手续时,机动车所有人需通过窗口或网络平台提交有效的《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供市公安交警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进行机动车环保信息核验。
现场窗口办理:前往市生态环境局所设窗口(深圳市福田梅坳六路6号 环保服务2号厅)录入车辆信息。
网络平台办理:关注深圳生态环境公众号-网上办事-机动车环保信息管理-注册登记-录入车辆信息-供市公安交警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核验。
六、自带入境、走私被没收机动车环保管理
机动车所有人自带入境、走私被没收的机动车,在国务院生态环境部认可的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系统无法查询车辆排放检验等技术信息的,申请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异地转入登记时,应当向市公安交警局提交由有资质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出具的达到本市现行执行的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阶段排放限值的检验合格报告。
七、特殊用途车的环保管理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公共事务用途的机动车申请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异地转入登记时,应当向市公安交警局提交用途申请报告和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文件。
八、机动车环保争议处理情况适用
2017年1月1日(含)前生产的国产机动车和进口的机动车所有人,对深圳市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所载明的环保达标情况或机动车排放标准有异议的,可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核定。
九、如何申请机动车环保达标争议情况核定
机动车所有人须携带《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材料到市生态环境局所设窗口(深圳市福田梅坳六路6号 环保服务2号厅)申请机动车环保达标争议情况核定。
十、相关资料说明
(一)车辆铭牌
车辆铭牌是指标明车辆基本特征的标牌,主要包括厂牌、型号、发动机功率、总质量、载质量或载客人数、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及厂名等。 一般在副驾驶车门下部或者发动机舱的保险盒,打开车门或者打开引擎盖就可以看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口证明书
(四)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
(五)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七)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