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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基本制度,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人居环境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承担废气排放监管、环境污染防治监管、水环境综合治理责任,落实污染减排目标;协调、指导、监督生态保护、宜居城市建设工作;统筹环境安全和环境应急管理、人居环境监测、预警预测与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人居环境科研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人居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系统包括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级、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监察支队、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共8家基础单位。系统总编制368人,实有人数 362人;离休1人,退休68人。具体如下:

  1.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级编制数 77 人,实有人数76人;离休1人,退休24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7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2.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数105人和老工勤单列管理9人,实有人数109人;退休22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4辆,包括定编车辆19辆和非定编车辆15辆。

  3. 市环境监察支队编制数66人,实有人数64人;退休1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2辆,包括定编车辆6辆和非定编车辆6辆。

  4. 市东深水源办编制数30人和工勤雇员单列管理4人,实有人数33人;退休3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辆,包括定编车辆为5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

  5. 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数40人,实有人数36人;退休5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1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和非定编车辆9辆。

  6. 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编制数 10人,实有人数9人;退休2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均为定编车辆。

  7. 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编制数25人,实有人数2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8辆,包括定编车辆10辆和非定编车辆8辆。

  8. 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编制数 15 人,实有人数 13 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均为定编车辆。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系统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2.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PM2.5年均值达到33微克/立方米;3.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跨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有所改善。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切实保障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噪声和土壤污染控制,严格危险废物以及核与辐射管理。二是建立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索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三是实施最严格的环境监管执法,加强环境立法,实施全方位环境监管执法,从严处理违法排污行为。四是切实提高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环境信息化水平,完善环境预警应急体系。

  第二部分市人居环境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部门预算收入20,261.31万元,比2014年增加1,999.64万元,增长10.9%,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8,695.4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75.2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48.75万元,上年结转1,041.80万元。收入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增加了深圳市地下水基本情况调查、财政补贴项目监理与核查、全市典型污染场地调查等项目经费;2.增加了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支出情况

  2015年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20,261.31万元,比2014年增加1,999.64万元,增长10.9%,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级7,558.33万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5,383.43万元、市环境监察支队2,150.51万元、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1,388.90万元、市环境科学研究院884.64万元、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631.27万元、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1,308.67万元、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955.56万元。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5,841.71万元、公用支出2,314.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3.60万元,项目支出11,001.77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说明:1.增加了深圳市地下水基本情况调查、财政补贴项目监理与核查、全市典型污染场地调查等项目经费;2.增加了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部分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一、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级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本级预算7,558.3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412.14万元、公用支出951.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3.77万元,项目支出4,921.35万元。

  (一)人员支出1,412.1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951.0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3.7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4,921.35万元,具体包括:

  1. 人居环境建设及监管3,987.2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管理工作、环境政策研究及环境法制建设工作、人居环境规划及科研管理工作、人居建设发展管理工作、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污染减排管理工作、生态保护管理工作、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

  2. 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675.87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 严控类项目15.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4. 预算准备金242.56万元, 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预算5,383.4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721.16万元、公用支出536.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5.43万元,项目支出2,800.82万元。

  (一)人员支出1,721.1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36.0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5.4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800.82万元,具体包括:

  1. 环境监测与信息2,629.7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要素监测工作、排污单位监测工作。

  2. 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08.50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 严控类项目22.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7.58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15.00万元)。

  4. 预算准备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三、市环境监察支队

  市环境监察支队预算2,150.5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931.93万元、公用支出336.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85万元,项目支出714.59万元。

  (一)人员支出931.9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36.1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7.8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714.59万元,具体包括:

  1. 环境执法监察678.9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信访及污染监控业务、排污费征收及监管业务、环境执法与监察业务。

  2. 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9.16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 严控类项目1.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4. 预算准备金14.98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四、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

  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预算1,388.9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21.59万元、公用支出20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12万元,项目支出586.17万元。

  (一)人员支出521.5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01.0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1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586.17万元,具体包括:

  1. 水源保护与监察575.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东深流域内排污泵站运行管理、东深流域环境执法与监察业务、东深流域环境规划及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

  2. 严控类项目0.9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3. 预算准备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五、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预算884.6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93.55万元、公用支出29.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6.25万元,项目支出125.00万元。

  (一)人员支出593.5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9.8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6.2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25.00万元,具体包括:

  环境科学研究12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保护课题研究、湿地运行管理。

  六、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预算631.2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54.91万元、公用支出20.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41万元,项目支出433.09万元。

  (一)人员支出154.9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0.8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4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433.09万元,具体包括:

  1. 环境保护宣传及信息化管理383.9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信息化管理工作、环保档案管理工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2. 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49.11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七、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

  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预算1,308.6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17.22万元、公用支出183.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84万元,项目支出749.81万元。

  (一)人员支出317.2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83.8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8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749.81万元,具体包括:

  1. 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677.5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机动车排污控制业务、社会监督员投诉监督。

  2. 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1.11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 严控类项目51.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

  4. 预算准备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八、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

  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预算955.5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89.21万元、公用支出55.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93万元,项目支出670.94万元。

  (一)人员支出189.2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5.4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9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670.94万元,具体包括:

  1.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575.8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评技术审查及指引编制、环评市场管理、环评管理技术支持。

  2. 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2.60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 严控类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4. 预算准备金3.0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5. 其他项目78.50万元,主要用于市人居环境审查中心办公场地搬迁。

  第四部分 市人居环境委员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要求,2015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按总投资预算作为虚拟指标下达单位,便于招标采购需要,跨年度项目编制分年度预算,实际预算编制及指标下达按当年实际可支付规模进行。据此,2015年市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虚拟指标)共计4,767.05万元,市财政委按当年实际可支付部分下达实际指标共计3,686.12万元,指标剩余1,080.93万元,根据实际支付情况申请安排。

  同时,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控制年度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规模,2015年部门预算中新增安排了“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委本级和7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0.20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11.7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36.50万元,与2014年持平。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考核、检查和其他省市环保部门前来调研和学习产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303.70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254.12万元。2015年我委系统共有车辆91辆,主要包括一般公务活动用车、执法用车、特种车等。车辆主要用于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大气污染防治检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检查、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治污保洁工程重点项目现场督查、环境监察执法与信访投诉处理、水源保护区监察执法、机动车尾气排放路面检查,机动车排污监测与监察、环境监测采样、环境应急监测与应急处置等工作。2015年公务用车运维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3月份公车改革后,我委实有车辆数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收入预算表

  附件3:支出预算表

  附件4: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件5: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件6: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件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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