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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度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市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我局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度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一)先进环保产业。重点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水污染防治技术、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噪声污染防治技术、固废处理处置技术、生态修复技术以及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的示范。

  (二)产业公共服务机构。支持产业公共服务机构提供产学研合作、科技和产业创新平台规划建设、标准制定、决策咨询、行业交流等服务,促进创新资源自由流动,推动我市绿色低碳产业创新发展。

  (三)集成电路产业。用于支持集成电路制造行业环保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深圳集成电路产业重点突破和整体提升。

  二、重点专项

  (一)先进环保技术应用示范扶持计划;

  (二)产业公共服务机构扶持计划;

  (三)集成电路制造行业环保设施建设扶持计划。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需根据不同扶持计划要求,填写项目申请附表,将纸质材料报至相应负责单位收文窗口,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同一项目或主要建设内容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重复申报、多头申请资金。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企业的申报资格。

  (三)申报单位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四)申报单位近1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全年开放,我局将对材料分批次集中审核。年度专项资金数量有限,原则上申请项目“先入库先安排”。

  本轮书面材料集中审核,资料收集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0日18:00。下一轮资料收集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度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通知

  2.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3.先进环保技术应用示范申请书

  4.产业公共服务机构扶持项目申请书

  5.集成电路制造行业环保设施扶持项目申请书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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