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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深圳市重点河流水质状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状况信息发布方案》开展2月重点河流水质监测和评价。

  二、监测点位

  重点整治河流布设观澜河企坪、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坪山河上洋、深圳河河口(退潮)、茅洲河洋涌大桥和共和村(退潮)7个断面。

  三、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指标。

  四、水质目标

  观澜河企坪断面、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坪山河上洋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Ⅲ类标准,茅洲河共和村断面和洋涌大桥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Ⅳ类标准,2018年度目标暂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2017年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和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的通知》中的标准评价,即茅洲河共和村断面和洋涌大桥断面主要污染物指标氨氮、总磷浓度同比下降20%,其它水质指标达到Ⅴ类;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坪山河上洋断面和观澜河企坪断面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氨氮、总磷浓度同比下降10%,其它水质指标持续改善。

  深圳河河口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Ⅴ类标准,深圳河河口断面2018年度目标暂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5年南粤水更清行动重点目标和任务的函》中的标准评价,即深圳河河口断面氨氮低于4mg/L,总磷低于0.6mg/L,其余指标达Ⅴ类。

  五、评价方法

  1.水质类别采用单因子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基本项目。

  2.入海河口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指标进行超标项目的评价及超标倍数的计算,并列出超过水质目标的前3项指标;重点河流仅评价溶解氧、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4项指标是否超标并计算超标倍数,其中,溶解氧计算目标浓度与实际浓度的差值。

  3.重点河流综合污染指数计算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的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3项指标,执行Ⅲ类标准。

  六、水质评价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监测与评价方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5年南粤水更清行动重点目标和任务的函》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2017年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和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的通知》,重点河流水质状况发布信息见表1。  

  表1 2018年2月重点整治河流水质状况

河流

名称

断面名称

水质目标

水质类别

水质

状况

超标项目/超标倍数

各项指标与上年同期比较(%)

主要指标综合污染指数

综合污染指数与上年同 期比较(%)

备注

观澜河

企坪

劣Ⅴ

达标

溶解氧(28.07) 

化学需氧量(-12.50) 

氨氮(-50.95) 

总磷(-13.74) 

1.90

-34

年度目标为溶解氧不低于3.19 mg/L,化学需氧量低于21.67 mg/L,氨氮低于6.01 mg/L,总磷低于0.77 mg/L 

龙岗河

吓陂

 

达标

溶解氧(13.46)

化学需氧量(-66.41)

氨氮(96.72)

总磷(-26.65)

0.72

-27.1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2.12mg/L,总磷低于0.49mg/L,其他指标达Ⅲ类。

龙岗河

西湖村

劣Ⅴ

达标

溶解氧(38.73)

化学需氧量(-36.95)

氨氮(155.60)

总磷(-20.79)

1.98

23.1

年度目标为溶解氧不低于5.54mg/L,化学需氧量低于27.17mg/L,氨氮低于5.355mg/L,总磷低于0.67mg/L。

坪山河

上垟

劣Ⅴ

未达标

氨氮/0.41

总磷/0.71

溶解氧39.63)

化学需氧量(8.65)

氨氮(45.87)

总磷(59.22)

3.22

45.2

年度目标为溶解氧不低于4.58mg/L,化学需氧量低于22.58mg/L,氨氮低于3.14mg/L,总磷低于0.48mg/L。

深圳河

河口

劣Ⅴ

未达标

溶解氧/0.83

氨氮/0.58

溶解氧(-78.73)

化学需氧量(24.13)

氨氮13.44)

总磷(-27.75)

3.49

2.8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4mg/L,总磷低于0.6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茅洲河

洋涌大桥

劣Ⅴ

达标

溶解氧(355.76)

化学需氧量(-57.58)

氨氮(-60.54)

总磷(-45.66)

2.48

-54.3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6.46mg/L、总磷低于1.3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茅洲河

共和村(左)

劣Ⅴ

达标

溶解氧(34.63)

化学需氧量(-19.86)

氨氮(-55.27)

总磷(-56.20)

3.77

-53.5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9.44mg/L、总磷低于1.66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茅洲河

共和村(右)

劣Ⅴ

达标

溶解氧(24.44)

化学需氧量(-0.44)

氨氮(-50.67)

总磷(-58.81)

4.03

-51.2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9.44mg/L、总磷低于1.66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注:

       1、为便于相互核对,参照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重点河流评价方法,即将年度整治目标转化为相关指标的浓度限值进行评价。 

       2、茅洲河下游河段为深圳、东莞界河,共和村左、右断面分开评价。 

       3、所有数据均采用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测的数据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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