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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深圳市重点河流水质状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状况信息发布方案》开展2月重点河流水质监测和评价。

  二、监测点位

  入海河口布设深圳河河口(退潮)1个断面,重点整治河流布设观澜河企坪、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坪山河上垟、深圳河河口(退潮)、茅洲河洋涌大桥和共和村(退潮)7个断面。

  三、水质目标

  观澜河企坪断面、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坪山河上垟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Ⅲ类标准,茅洲河共和村断面和洋涌大桥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Ⅳ类标准,2019年度目标暂按《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函》(粤环函〔2019〕1093号)中的标准评价,即茅洲河洋涌大桥和共和村断面2019年12月水质达Ⅴ类,深圳河河口断面、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坪山河上垟断面、观澜河企坪断面水质达Ⅴ类。

  四、评价方法

  1.水质类别采用单因子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基本项目。

  2.入海河口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指标进行超标项目的评价及超标倍数的计算,并列出超过水质目标的前3项指标;重点河流仅评价溶解氧、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4项指标是否超标并计算超标倍数,其中,溶解氧计算目标浓度与实际浓度的差值。

  3.重点河流综合污染指数计算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的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3项指标,执行Ⅲ类标准。

  五、水质评价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监测与评价方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函》(粤环函〔2019〕1093号),2月重点河流水质状况发布信息见表1。

  表1 2020年2月重点整治河流水质状况
河流 断面名称 水质目标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超标项目/超标倍数 各项指标与上年同期比较(%) 主要指标综合污染指数 综合污染指数与上年同 期比较(%) 备注
观澜河 企坪 达标 溶解氧(11.08)
化学需氧量(6.45)
氨氮(-60.78)
总磷(-29.17)
0.57 -26.6 年度目标为水质达到Ⅴ类。
龙岗河 西湖村 达标 溶解氧(46.86)
化学需氧量(5.62)
氨氮(-57.85)
总磷(-11.11)
0.78 -24.6 年度目标为水质达到Ⅴ类。
坪山河 上垟 达标 溶解氧(-21.87)
化学需氧量(-46.83)
氨氮(-72.41)
总磷(-10.00)
0.49 -41.0 年度目标为水质达到Ⅴ类。
深圳河 河口 达标 溶解氧(129.48)
化学需氧量(-24.17)
氨氮(-37.56)
总磷(4.76)
1.04 -23.2 年度目标为水质达到Ⅴ类。
茅洲河 洋涌大桥 劣Ⅴ 未达标 氨氮/0.07 溶解氧(-8.45)
化学需氧量(-29.03)
氨氮(22.29)
总磷(-13.04)
1.27 -0.8 年度目标为2019年12月水质达到Ⅴ类。
茅洲河 共和村(左) 达标 溶解氧(-6.04)
化学需氧量(-13.04)
氨氮(5.00)
总磷(143.75)
1.20 42.5 年度目标为2019年12月水质达到Ⅴ类。
茅洲河 共和村(右) 达标 溶解氧(-12.30)
化学需氧量(1.60)
氨氮(35.37)
总磷(76.47)
1.19 36.7 年度目标为2019年12月水质达到Ⅴ类。

  注:

  1、茅洲河下游河段为深圳、东莞界河,共和村左、右断面分开评价。

  2、所有数据均采用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测的数据进行评价。

  3、龙岗河吓陂断面因疫情原因道路封闭无法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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