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无障碍关怀版手机版 扫码访问手机版 数据开放数据发布繁體智能机器人 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主题服务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水环境月报

2021年7月深圳市重点河流水质状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状况信息发布方案》开展7月重点河流水质监测和评价。

  二监测点位

  入海河口布设深圳河河口(退潮)1个断面,重点整治河流布设观澜河企坪、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坪山河上垟、深圳河河口(退潮)、茅洲河洋涌大桥和共和村(退潮)7个断面。

  三、水质目标

  观澜河企坪、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坪山河上垟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Ⅲ类标准,茅洲河共和村和洋涌大桥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Ⅳ类标准,深圳河河口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Ⅴ类标准。

  2021年度目标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中的标准评价,即茅洲河共和村、洋涌大桥、坪山河上垟和观澜河企坪断面水质达Ⅳ类,龙岗河西湖村断面水质达Ⅴ类或以上,龙岗河吓陂断面文件中未有规定,暂与西湖村相同为水质达Ⅴ类或以上。深圳河河口断面文件中未有规定,暂按2020年标准评价。

  四、评价方法

  1.水质类别采用单因子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基本项目。

  2.入海河口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指标进行超标项目的评价及超标倍数的计算,并列出超过水质目标的前3项指标;重点河流仅评价溶解氧、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4项指标是否超标并计算超标倍数,其中,溶解氧计算目标浓度与实际浓度的差值。

  3.重点河流综合污染指数计算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的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3项指标,执行Ⅲ类标准。

  五、水质评价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监测与评价方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7月重点河流水质状况发布信息见表1。

表1  2021年7月重点整治河流水质状况

责任城市

时间

河流

名称

断面名称

水质目标

水质类别

水质

状况

超标项目/超标倍数

各项指标与上年同期比较

(%)

主要指标综合污染指数

综合污染指数与上年同  期比较

(%)

备注

深圳

2021.7

观澜河

企坪

达标

溶解氧(-15.05)

化学需氧量(-7.69)

氨氮(5.17)

总磷(-25.00)

0.70

-13.2

2021年水质

达Ⅳ类。

深圳

2021.7

龙岗河

吓陂

达标

溶解氧(10.88)

化学需氧量(-24.84)

氨氮(-56.49)

总磷(-6.25)

0.55

-28.9

2021年水质

达Ⅴ类或以上。

深圳

2021.7

龙岗河

西湖村

达标

溶解氧(-14.70)

化学需氧量(-6.98)

氨氮(16.79)

总磷(-41.82)

0.72

-19.1

2021年水质

达Ⅴ类或以上。

深圳

2021.7

坪山河

上垟

达标

溶解氧(-4.90)

化学需氧量(7.69)

氨氮(0.00)

总磷(-28.57)

0.80

-12.7

2021年水质

达Ⅳ类

深圳

2021.7

深圳河

河口

达标

溶解氧(-16.54)

化学需氧量(0.00)

氨氮(23.26)

总磷(20.00)

1.15

15

2021年水质

达Ⅴ类。

深圳/东莞

2021.7

茅洲河

洋涌大桥

劣Ⅴ

未达标

总磷/0.93

溶解氧(-12.63)

化学需氧量(-14.73)

氨氮(400.00)

总磷(205.26)

1.4

140.7

2021年水质

达Ⅳ类。

深圳/东莞

2021.7

茅洲河

共和村(左)

达标

溶解氧(29.34)

化学需氧量(0.00)

氨氮(-14.81)

总磷(8.33)

0.85

0.8

2021年水质

达Ⅳ类。

深圳/东莞

2021.7

茅洲河

共和村(右)

达标

溶解氧(24.85)

化学需氧量(-6.67)

氨氮(-24.24)

总磷(-28.57)

0.73

-21.7

  注: 1、茅洲河下游河段为深圳、东莞界河,共和村左、右断面分开评价。

  2、所有数据均采用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测的数据进行评价。


相关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