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环办〔2020〕193号)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现对2021年8月17日-2021年9月3日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