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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深环(大鹏)责改字〔2021〕DP3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公示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环办〔2020〕193号)的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现对深环(大鹏)责改字〔2021〕DP3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清单

             2.深环(大鹏)责改字〔2021〕DP3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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