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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3年第二批企业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粤环发〔2021〕6号)有关要求,我局拟定了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3年第二批企业名单,共32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应包含异议理由及具体的依据证明,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9月11日24:00前发至邮箱:zdxtc@meeb.sz.gov.cn,联系电话:0755-83590514。

  附件:深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3年第二批企业名单(32家)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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