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点排污单位2017年环保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

日期:2018-10-15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字号:【

  为强化我市重点排污企业的环保信用与分类管理,引导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推进重污染企业减排和优化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和《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4〕48号)的有关规定,经过企业自评、初评、反馈、复核、公示等程序,全市1180家重点排污单位完成了2017年环保信用等级评定,其中省环保厅评定国控重点排污企业79家,我委组织评定重点排污企业1101家。评定结果按“绿”“蓝”“黄”“红”四个等级进行标识,省环保厅评定结果中,环保诚信企业(绿牌)18家,环保良好企业(蓝牌)52家,环保警示企业(黄牌)6家,环保不良企业(红牌)3家,我委组织评定结果中,环保诚信企业(绿牌)17家,环保良好企业(蓝牌)881家,环保警示企业(黄牌)107家,环保不良企业(红牌)57家,不参评企业(搬迁、关停)39家。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深圳市重点排污单位2017年环保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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