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深圳市重点河流水质状况

日期:2019-09-30 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一、任务来源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状况信息发布方案》开展9月重点河流水质监测和评价。

  二、监测点位

  入海河口布设深圳河河口(退潮)1个断面,重点整治河流布设观澜河企坪、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坪山河上垟、深圳河河口(退潮)、茅洲河洋涌大桥和共和村(退潮)7个断面。

  三、水质目标

  观澜河企坪断面、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坪山河上垟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Ⅲ类标准,茅洲河共和村断面和洋涌大桥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Ⅳ类标准,2019年度目标暂按《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函》(粤环函〔2019〕1093号)中的标准评价,即茅洲河洋涌大桥和共和村断面12月水质达Ⅴ类,深圳河河口断面、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坪山河上垟断面、观澜河企坪断面水质达Ⅴ类。

  四、评价方法

  1.水质类别采用单因子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基本项目。

  2.入海河口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指标进行超标项目的评价及超标倍数的计算,并列出超过水质目标的前3项指标;重点河流仅评价溶解氧、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4项指标是否超标并计算超标倍数,其中,溶解氧计算目标浓度与实际浓度的差值。

  3.重点河流综合污染指数计算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的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3项指标,执行Ⅲ类标准。

  五、水质评价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监测与评价方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函》(粤环函〔2019〕1093号),9月重点河流水质状况发布信息见表1。

  表1 2019年9月重点整治河流水质状况
河流 断面名称 水质目标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超标项目/超标倍数 各项指标与上年同期比较(%) 主要指标综合污染指数 综合污染指数与上年同 期比较(%) 备注
观澜河 企坪 达标 溶解氧(89.51)
化学需氧量(-57.84)
氨氮(-95.82)
总磷(-47.95)
0.86 -77.9 年度目标为水质达到Ⅴ类。
龙岗河 吓陂 达标 溶解氧(67.56)
化学需氧量(-25.91)
氨氮(-77.09)
总磷(-72.62)
0.79 -70.4 年度目标为水质达到Ⅴ类。
龙岗河 西湖村 劣Ⅴ 未达标 氨氮/0.52 溶解氧(22.63)
化学需氧量(-33.83)
氨氮(-44.08)
总磷(-40.19)
1.77 -41.8 年度目标为水质达到Ⅴ类。
坪山河 上垟 达标 溶解氧(8.32)
化学需氧量(3.03)
氨氮(-49.17)
总磷(-28.00)
0.62 -33.5 年度目标为水质达到Ⅴ类。
深圳河 河口 未达标 溶解氧/1.74 溶解氧(-18.75)
化学需氧量(-21.74)
氨氮(-61.15)
总磷(-30.56)
1.27 -48.9 年度目标为水质达到Ⅴ类。
茅洲河 洋涌大桥 达标 溶解氧(2.66)
化学需氧量(-65.10)
氨氮(-36.51)
总磷(29.03)
1.31 -21.8 年度目标为12月水质达到Ⅴ类。
茅洲河 共和村(左) 劣Ⅴ 未达标 溶解氧/0.76
氨氮/0.65
总磷/0.02
溶解氧(67.57)
化学需氧量(11.02)
氨氮(-17.71)
总磷(-8.89)
2.02 -12.2 年度目标为12月水质达到Ⅴ类。
茅洲河 共和村(右) 劣Ⅴ 未达标 溶解氧/0.85
氨氮/0.84
总磷/0.05
溶解氧(59.72)
化学需氧量(16.80)
氨氮(-5.90)
总磷(-12.50)
2.17 -6.1 年度目标为12月水质达到Ⅴ类。

  注:

  1、茅洲河下游河段为深圳、东莞界河,共和村左、右断面分开评价。

  2、所有数据均采用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测的数据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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