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深圳市重点河流水质状况

日期:2018-04-28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字号:【

  一、任务来源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状况信息发布方案》开展4月重点河流水质监测和评价。

  二、监测点位

  入海河口布设深圳河河口(退潮)1个断面,重点整治河流布设观澜河企坪、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坪山河上洋、深圳河河口(退潮)、茅洲河洋涌大桥和共和村(退潮)7个断面。

  三、水质目标

  观澜河企坪断面、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坪山河上洋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Ⅲ类标准,茅洲河共和村断面和洋涌大桥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Ⅳ类标准,2018年度目标暂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2017年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和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的通知》中的标准评价,即茅洲河共和村断面和洋涌大桥断面主要污染物指标氨氮、总磷浓度同比下降20%,其它水质指标达到Ⅴ类;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坪山河上洋断面和观澜河企坪断面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氨氮、总磷浓度同比下降10%,其它水质指标持续改善。

  深圳河河口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Ⅴ类标准,深圳河河口断面2018年度目标暂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5年南粤水更清行动重点目标和任务的函》中的标准评价,即深圳河河口断面氨氮低于4mg/L,总磷低于0.6mg/L,其余指标达Ⅴ类。

  四、评价方法

  1.水质类别采用单因子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基本项目。

  2.入海河口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指标进行超标项目的评价及超标倍数的计算,并列出超过水质目标的前3项指标;重点河流仅评价溶解氧、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4项指标是否超标并计算超标倍数,其中,溶解氧计算目标浓度与实际浓度的差值。

  3.重点河流综合污染指数计算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的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3项指标,执行Ⅲ类标准。

  五、水质评价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监测与评价方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5年南粤水更清行动重点目标和任务的函》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2017年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和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的通知》,重点河流水质状况发布信息见表1。

  表1 2018年4月重点整治河流水质状况
河流 
名称
断面名称 水质目标 水质类别 水质 
状况
超标项目/超标倍数 各项指标与上年同期比较(%) 主要指标综合污染指数 综合污染指数与上年同 期比较(%) 备注
观澜河 企坪 达标 溶解氧(125.83)
化学需氧量(19.28)
氨氮(-87.96)
总磷(-52.62)
1.19 -66.8 年度目标为溶解氧不低于3.19mg/L,化学需氧量低于21.67mg/L,氨氮低6.01 mg/L,总磷低于0.77mg/L。
龙岗河 吓陂 劣Ⅴ 未达标 氨氮/0.01 溶解氧(-5.81)
化学需氧量(47.58)
氨氮(76.13)
总磷(-43.98)
1.55 -2.5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2.12mg/L,总磷低于0.49mg/L,其他指标达Ⅲ类。
龙岗河 西湖村 劣Ⅴ 达标 溶解氧(-0.33)
化学需氧量(80.00)
氨氮(-13.23)
总磷(-37.56)
1.63 -16.8 年度目标为溶解氧不低于5.54mg/L,化学需氧量低于27.17mg/L,氨氮低于5.355mg/L,总磷低于0.67mg/L。
坪山河 上垟 劣Ⅴ 达标 溶解氧(108.97)
化学需氧量(-15.66)
氨氮(-39.80)
总磷(-3.02)
2.01 -27.0 年度目标为溶解氧不低于4.58mg/L,化学需氧量低于22.58mg/L,氨氮低于3.14mg/L,总磷低于0.48mg/L。
深圳河 河口 劣Ⅴ 达标 溶解氧(29.79)
化学需氧量(7.96)
氨氮(-48.87)
总磷(-36.96)
2.06 -37.9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4mg/L,总磷低于0.6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茅洲河 洋涌大桥 劣Ⅴ 达标 溶解氧(90.42)
化学需氧量(-42.98)
氨氮(-68.17)
总磷(-84.64)
2.32 -75.7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6.46mg/L、总磷低于1.3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茅洲河 共和村(左) 劣Ⅴ 未达标 溶解氧/1.71
氨氮/0.10
溶解氧(-74.34)
化学需氧量(-41.76)
氨氮(-43.59)
总磷(-50.03)
6.36 -46.3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9.44mg/L、总磷低于1.66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茅洲河 共和村(右) 劣Ⅴ 未达标 溶解氧/1.83
氨氮/0.19
溶解氧(-90.56)
化学需氧量(-37.63)
氨氮(-38.99)
总磷(-47.32)
6.84 -42.5 年度目标为氨氮低于9.44mg/L、总磷低于1.66mg/L,其他指标达Ⅴ类。

  注:

  1、为便于相互核对,参照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重点河流评价方法,即将年度整治目标转化为相关指标的浓度限值进行评价。

  2、茅洲河下游河段为深圳、东莞界河,共和村左、右断面分开评价。

  3、所有数据均采用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测的数据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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