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深圳市重点河流水质状况

日期:2020-04-09 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一、任务来源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状况信息发布方案》开展3月重点河流水质监测和评价。

  二、监测点位

  入海河口布设深圳河河口(退潮)1个断面,重点整治河流布设观澜河企坪、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坪山河上垟、深圳河河口(退潮)、茅洲河洋涌大桥和共和村(退潮)7个断面。

  三、水质目标

  观澜河企坪断面、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坪山河上垟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Ⅲ类标准,茅洲河共和村断面和洋涌大桥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Ⅳ类标准,2019年度目标暂按《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函》(粤环函〔2019〕1093号)中的标准评价,即茅洲河洋涌大桥和共和村断面2019年12月水质达Ⅴ类,深圳河河口断面、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坪山河上垟断面、观澜河企坪断面水质达Ⅴ类。

  四、评价方法

  1.水质类别采用单因子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基本项目。

  2.入海河口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指标进行超标项目的评价及超标倍数的计算,并列出超过水质目标的前3项指标;重点河流仅评价溶解氧、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4项指标是否超标并计算超标倍数,其中,溶解氧计算目标浓度与实际浓度的差值。

  3.重点河流综合污染指数计算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的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3项指标,执行Ⅲ类标准。

  五、水质评价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监测与评价方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函》(粤环函〔2019〕1093号),3月重点河流水质状况发布信息见表1。

  表1 2020年3月重点整治河流水质状况
河流 断面名称 水质目标 水质类别 水质状况 超标项目/超标倍数 各项指标与上年同期比较(%) 主要指标综合污染指数 综合污染指数与上年同 期比较(%) 备注
观澜河 企坪 达标 溶解氧(11.71)
化学需氧量(11.11)
氨氮(-67.21)
总磷(-9.09)
0.60 -32.8 年度目标为水质达到Ⅴ类。
龙岗河 西湖村 达标 溶解氧(34.98)
化学需氧量(-27.58)
氨氮(-92.45)
总磷(-64.06)
0.75 -76.2 年度目标为水质达到Ⅴ类。
坪山河 上垟 达标 溶解氧(27.58)
化学需氧量(-3.03)
氨氮(-86.84)
总磷(-52.38)
0.61 -57.0 年度目标为水质达到Ⅴ类。
深圳河 河口 达标 溶解氧(438.00)
化学需氧量(-36.84)
氨氮(-73.79)
总磷(-44.12)
0.77 -58.4 年度目标为水质达到Ⅴ类。
茅洲河 洋涌大桥 达标 溶解氧(49.25)
化学需氧量(-12.20)
氨氮(-59.40)
总磷(-54.17)
0.97 -50.7 年度目标为2019年12月水质达到Ⅴ类。
茅洲河 共和村(左) 达标 溶解氧(1738.24)
化学需氧量(-13.04)
氨氮(-83.98)
总磷(-73.53)
1.13 -75.4 年度目标为2019年12月水质达到Ⅴ类。
茅洲河 共和村(右) 达标 溶解氧(1694.12)
化学需氧量(-3.61)
氨氮(-83.33)
总磷(-68.13)
1.17 -72.8 年度目标为2019年12月水质达到Ⅴ类。

  注:

  1、茅洲河下游河段为深圳、东莞界河,共和村左、右断面分开评价。

  2、所有数据均采用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测的数据进行评价。

  3、龙岗河吓陂断面因疫情原因道路封闭无法采样。

相关附件

相关数据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