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深圳市重点河流水质状况

日期:2021-02-09 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一、任务来源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状况信息发布方案》开展1月重点河流水质监测和评价。

  二、监测点位

  入海河口布设深圳河河口(退潮)1个断面,重点整治河流布设观澜河企坪、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坪山河上垟、深圳河河口(退潮)、茅洲河洋涌大桥和共和村(退潮)7个断面。

  三、水质目标

  观澜河企坪断面、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坪山河上垟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Ⅲ类标准,茅洲河共和村断面和洋涌大桥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Ⅳ类标准,2020年度目标暂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54号)中的标准评价,即茅洲河共和村断面、深圳河河口断面、龙岗河吓陂和西湖村断面2020年水质达Ⅴ类,坪山河上垟断面、观澜河企坪断面2020年水质达Ⅴ类及以上,茅洲河洋涌大桥断面文件中未有规定,暂与共和村相同为2020年水质达Ⅴ类。

  四、评价方法

  1.水质类别采用单因子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基本项目。

  2.入海河口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除水温、总氮和粪大肠菌群外的21项指标进行超标项目的评价及超标倍数的计算,并列出超过水质目标的前3项指标;重点河流仅评价溶解氧、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4项指标是否超标并计算超标倍数,其中,溶解氧计算目标浓度与实际浓度的差值。

  3.重点河流综合污染指数计算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基本项目中的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3项指标,执行Ⅲ类标准。

  五、水质评价

  根据《广东省重点河流水质监测与评价方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54号),1月深圳市重点河流水质状况发布信息见表1。

  表1 2021年1月重点整治河流水质状况

责任城市

时间

河流

名称

断面名称

水质目标

水质类别

水质

状况

超标项目/超标倍数

各项指标与上年同期比较(%)

主要指标综合污染指数

综合污染指数与上年同  期比较(%)

备注

深圳

2021.1

观澜河

企坪

达标

溶解氧(32.53)

化学需氧量(0.77)

氨氮(0.00)

总磷(8.33)

0.52

3.6

2020年水质达Ⅴ类及以上

深圳

2021.1

龙岗河

吓陂

达标

溶解氧(6.58)

化学需氧量(-6.11)

氨氮(38.71)

总磷(-8.82)

0.61

0.3

2020年水质达到Ⅴ类。

深圳

2021.1

龙岗河

西湖村

达标

溶解氧(12.66)

化学需氧量(38.40)

氨氮(38.89)

总磷(-31.25)

0.83

3.6

2020年水质达到Ⅴ类。

深圳

2021.1

坪山河

上垟

达标

溶解氧(18.69)

化学需氧量(39.29)

氨氮(-67.27)

总磷(-35.71)

0.74

-30.2

2020年水质达Ⅴ类及以上

深圳

2021.1

深圳河

河口

达标

溶解氧(33.88)

化学需氧量(-20.00)

氨氮(56.86)

总磷(3.85)

1.25

13.0

2020年水质达到Ⅴ类。

深圳/东莞

2021.1

茅洲河

洋涌大桥

达标

溶解氧(14.45)

化学需氧量(-8.97)

氨氮(-12.07)

总磷(-55.56)

0.59

-33.3

2020年水质达到Ⅴ类。

深圳/东莞

2021.1

茅洲河

共和村(左)

达标

溶解氧(35.68)

化学需氧量(0.00)

氨氮(29.41)

总磷(-5.56)

1.19

2.9

2020年水质达到Ⅴ类。

深圳/东莞

2021.1

茅洲河

共和村(右)

达标

溶解氧(35.30)

化学需氧量(-10.00)

氨氮(10.00)

总磷(9.68)

1.16

3.9

  注: 1、茅洲河下游河段为深圳、东莞界河,共和村左、右断面分开评价。

  2、所有数据均采用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测的数据进行评价。

  3、2021年水质考核目标尚未发布,暂按2020年目标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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