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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开展“利剑四号”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

  5月13日,根据全市统一部署,龙华区启动“利剑四号”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日行动,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简明副局长带队前往大浪街道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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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同胜社区某工业园区的一家影像制品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手机、平板电脑等屏幕配件。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经审批设有超声波清洗工艺,清洗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至下水道。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向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其立案调查。

  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因缺乏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存在侥幸心理,而擅自增设污染工艺,将生产废水排放至下水道;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普法,已经意识到错误,将立即整改,严格按照环保审批要求生产,做环保守法企业。

  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利剑四号”行动方案》,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将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目标和观澜河水质稳定达标的总体要求,针对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小废水”企业、“散乱污”企业等三类污染源开展交底执法,推动固定污染源实现规范化管理。将联合公安、水务、应急等执法部门,针对辖区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零容忍”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查一批违法排污企业,严办一批环境违法案件,保障辖区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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