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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8月11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罗湖大队在罗湖辖区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危险废物处置执法检查行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星亮下沉执法现场督导。依托市生态环境局与市交通运输局建立的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联合执法机制,本次行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合执法优势,形成执法合力,对企业经营状况、危险废物管理、废气污染治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共同强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管理主体责任。

  执法人员随机抽取罗湖区7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危险废物未及时转移、危险废物标识不全、未签订危险废物转移合同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完成整改。执法人员表示,企业不仅按交通运输部门要求备案经营,同时还要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一是定期在广东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申报登记;二是规范建立废机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台账;三是按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及时移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处置,涉及工艺喷涂、烤漆工艺的企业要配套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低挥发性涂料。

  早在今年年初,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结合深圳“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对辖区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开展规范化整治。在此期间,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克服了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现场执法难题,充分利用远程执法优势,对企业进行培训和指导,在最短时间内将罗湖区220家汽修企业纳入广东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监管,并完成了对全部汽修企业的第一轮整治。下一步,罗湖区将利用本次联合执法行动的契机,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整治,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危险废物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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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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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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