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无障碍关怀版手机版 扫码访问手机版 数据开放数据发布繁體智能机器人 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主题服务 > 专题专栏 > 利剑四号专项执法行动 > 执法动态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企业自主验收监督复核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部署,从2020年开始,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的监管力度,将其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工作范围。6月4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转发了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2020〕11号)。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深环执法〔2020〕51号)(以下简称《通知》),并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指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复核工作方案》。

  8月6日、18日、27日,执法支队分别组织环评专家和执法人员对龙华区、光明区等多家企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进行复核。经现场勘察和专家评审,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到位、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不完善、验收环境检测项目不齐全、污染物排放口设置不规范、环境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执法支队结合专家组意见,将发现存在的问题移交辖区管理局,要求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下一步,执法支队将按照《通知》要求,继续开展监督复核工作,并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法跟踪和自主验收监督检查纳入环境稽查工作范围,督促各管理局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同时,针对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企业,帮助企业完善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规范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许化同志赴龙华区调研相关工作


相关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