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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开展涉海陆域污染源执法行动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涉海陆域污染源执法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海洋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做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8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宝安管理局”)组织执法、监测人员开展了涉海陆域污染源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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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测人员在大铲湾海域段沉淀池采样

  执法和监测人员检查了某净化厂污染防治设施和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均正常运行,废水经监测显示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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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检查在线监测间

  检查某城际站施工现场,该工地正在设备调试中,其废水经泥沙沉淀后用作扬尘降水和泥头车冲洗,无废水外排。大铲湾海域段生活区废水经处理后作消防用水,无废水外排,监测人员已对其施工区沉淀池进行采样,后续将根据监督性监测结果开展相关工作。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工业企业强化环保主体责任,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沿海区域严格遵守环境要求。

  下一步,宝安管理局将加大对入海排污口的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做实做细环境监察工作,强化对沿海企业单位管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避免出现废水直排、超标排放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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