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的起源来自于1960的美国化学行业的污染预防审计,1989年联合国开始在全球范围内推行清洁生产。清洁生产(cleaner production)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或者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但其基本内涵是一致的,即对产品和产品的生产过程、产品及服务采取预防污染的策略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在我国,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简称:双超);(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简称:双有)。
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理念,这种理念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增加生态效率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清洁生产是环境保护战略由被动反应向主动行动的一种转变。
首先,清洁生产体现的是预防为主的环境战略。传统的末端治理与生产过程相脱节,先污染,再去治理,这是发达国家曾经走过的道路;清洁生产要求从产品设计开始,到选择原料、工艺路线和设备、以及废物利用、运行管理的各个环节,通过不断地加强管理和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乃至消除污染物的产生,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思想。
其次,清洁生产体现的是集约型的增长方式。清洁生产要求改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传统的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走内涵发展道路。要实现这一目标,企业必须大力调整产品结构,革新生产工艺,优化生产过程,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强科学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合理、高效配置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三,清洁生产体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传统的末端治理,投入多、运行成本高、治理难度大,只有环境效益,没有经济效益;清洁生产的最终结果是企业管理水平、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得到提高,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环境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清洁生产与传统的末端治理的最大不同是找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结合点,能够调动企业防治工业污染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