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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19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根据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等五厅局《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4〕48号)要求,我局组织对917家市级参评企业开展了深圳市2019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并形成环境信用评价结果:11家参评企业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绿牌),804家参评企业被评为环保良好企业(蓝牌),71家参评企业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黄牌),15家参评企业被评为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不参评企业(含搬迁、关停)16家。

  现将《深圳市2019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各有关企业改善环境行为,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及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附件:深圳市2019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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