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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召开国家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执法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1月28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于龙华环保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国家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执法培训会,简明副局长主持了培训会,执法监督科及各管理所执法人员及业务骨干共40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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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龙华区持有国家排污许可证企业共581家,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对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鉴于目前国家排污许可证的监管手册及相关文件尚未印发,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了《龙华区国家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执法指引》,并邀请行业专家对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的背景、法律依据进行了解读,重点讲解了证后监管执法流程、核查内容及核查方法等。

  简明同志对执法人员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提高思想、统一认识。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放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是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核心依据,证后监管执法将是生态环境执法的常态化工作,是发挥排污许可制度作用的关键,要确保排污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依法排污。二是明确范围、精准执法。应深入学习国家排污许可证相关法规政策要求,明确执法监管范围及内容,熟悉掌握不同行业、不同管理类型排污许可证执法要点,制定一企一检查单,实施精准执法。三是强化力度、教罚结合。将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列入年度执法计划和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查处无证排污、不按照许可证要求排污等行为。坚持教育先行,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督促排污单位依法落实按证排污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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