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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要点解读培训会

  为进一步提高新区环保执法队伍能力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水平,助力新区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8月4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举行了《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要点解读培训会。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洪晓群局长、陈声藩副局长、刘武新四级调研员出席培训会,大亚湾海事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大鹏大队、市海警局大鹏工作站等相关海洋执法部门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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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培训会邀请了环境、资源与能源领域的法律专家,详细解读了海域污染基本情况、海域污染的影响、海域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现场执法要点等。重点解读了《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同时,针对生态环境执法中常见的问题,就如何做好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和正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的为执法人员上了一堂理论联系实践课。此外,会议还设置了交流答疑环节,针对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存在的难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

  此次培训会为执法人员提供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法律知识学习的专业平台,有助于增强执法学习意识、提升环保执法能力,同时加强了与新区各海洋监管部门的沟通,有助于纵深推进海陆统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共同做好新区海洋污染治理工作。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举办各类法治宣传培训活动,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紧紧围绕“美丽海湾”发展理念,坚定不移锻造一批优秀的生态环保铁军,助力新区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集中承载区和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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