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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深圳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情况(第二十六批)

  9月2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六批信访举报案件13宗(标“*”重点案件1宗),其中龙岗区5宗,福田区2宗,南山区2宗,龙华区2宗,罗湖区1宗,宝安区1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大气7个,噪声4个,土壤3个,生态2个,水1个,其他1个。

  截至目前,中央督察组共向我市转办26批269宗信访举报案件(标“*”重点案件17宗),其中宝安区49宗,龙岗区39宗,龙华区31宗,南山区22宗,福田区18宗,罗湖区18宗,深汕合作区10宗,坪山区6宗,光明区4宗,盐田区3宗,大鹏新区2宗,市直部门67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大气117个,噪声91个,水47个,土壤34个,生态19个,辐射6个,海洋6个,其他51个。

  以上信访举报案件已交办各相关单位,正在加快办理,处理和整改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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